發布時間:2025年11月05日 22:39

足球日報11月05日播報訊 中國足協今日公布足協評議,本輪中超共兩個判例,都為蓉城vs河南的比賽。
比賽第15分鐘,河南隊手球犯規,裁判響哨,隨后胡荷韜進球。裁判判罰進球無效,由蓉城主罰任意球。
判例一:中超聯賽第29輪,成都蓉城VS河南俱樂部。比賽第15分鐘,雙方隊員在河南隊罰球區附近爭搶頭球后,裁判員判河南隊隊員手球犯規,隨后成都蓉城進球。裁判員判進球無效,由成都蓉城踢直接任意球恢復比賽,VAR未介入。
成都蓉城俱樂部申訴意見認為:裁判員鳴哨時間晚于本方射門時間,應判進球有效。
對于此判例,評議組一致認為:在雙方隊員爭搶頭球時,成都蓉城隊隊員率先起跳并爭搶到頭球,其手臂與對方隊員的接觸不構成犯規。之后球接觸了河南俱樂部隊員張開并高于肩部的手臂,應視為手球犯規,但隨即成都蓉城隊獲得了很好的射門得分機會,此時裁判員應掌握有利條款,使比賽繼續進行,不應判罰手球犯規。此判例中,裁判員在進球前已經鳴哨停止比賽,不能再判進球有效,因此做出了由成都蓉城踢任意球恢復比賽的決定。另外,此情況不符合規則規定的介入原則,因此VAR無法介入。此球評議組認定為裁判員判罰決定錯誤,VAR不介入正確。

胡荷韜進球因對方手球在先被吹
比賽第48分鐘,阿奇姆彭禁區內手球,裁判未判罰,VAR未介入。
判例二:中超聯賽第29輪,成都蓉城VS河南俱樂部。比賽第48分鐘,成都蓉城隊傳中,球疑似接觸河南俱樂部11號隊員臂部,裁判員未判罰手球犯規,VAR未介入。
成都蓉城俱樂部申訴意見認為:對方11號手球犯規。
對于此判例,評議組多數成員認為:成都蓉城隊傳中時,河南俱樂部11號手臂從身體背后的位置,向球運行的方向移動至非自然位置,且從現有視頻畫面中判斷,球接觸了河南俱樂部11號手臂,因此應視為手球犯規,并判罰球點球。VAR應介入。裁判員決定錯誤,漏判手球犯規和罰球點球。VAR未介入錯誤。
